中央健保署發佈自113年1月1日起,被保險人投保金額27,470元本人或依附投保之眷屬符合各縣市政府補助資格,其補助金額為地區人口自付保額上限(目前為826元)者,因每人每月保險費為852元,已高於補助金額826元,故每人每月應補收保險費26元,詳如健保北字第1128224302號函。

中央健保署發佈自113年1月1日起,

被保險人投保金額27,470元本人或依附投保之眷屬符合各縣市政府補助資格,

其補助金額為地區人口自付保額上限(目前為826元)者,

因每人每月保險費為852元,已高於補助金額826元,

故每人每月應補收保險費26元,詳如健保北字第1128224302號函。